只是用手指轻轻搓了下手表的背盘,我这才看清,那上面是有刻字的。
“当时是托朋友在欧洲带回来的,限量款上面有刻字。”
林向凡的回答等同于认定了这块手表就是宋子衿所有。
也等同于认定了我们的猜测,那个姓常的富二代和他的狐朋狗友们,就是那天在盘山路上给宋子衿下药并侵犯了她的罪魁祸首。
“这件事,不能让子衿知道。”
林向凡说。
我和陆绪点点头:“那当然。不仅是宋子衿,甚至大家也瞒着陈妈妈的。”
可是,那些混蛋就应该被放过么?
他们除了伤害子衿,也伤害了很多无辜的年轻女孩。
很多时候,人性和罪恶,自我保护与正义的伸张,偏偏就是站在最对立的楚河汉界上。
我们不能冒着让子衿二次伤害的风险,让她去作证。
我们又不想看到坏人逍遥法外。
可我们更不能滥用私刑,像“罗宾汉”一样去惩奸除恶。
那一刻,我本能想到了陈凛望。
“让陈哥来处理吧。”
陆绪说,“他很擅长。”
在法律的红线之内,不择手段地搞垮仇人。
甚至于能让他们恨不能甘愿伏法,死得明明白白,也比这样受尽折磨来的好。
陆绪的话,或许并不带褒贬的涵义。
但是在我听起来,多少是有点讽刺的。
曾几何时,我一样也是他“不择手段”的目标。